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手册(机关纪委)
目 录
一、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1
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办法2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1
1. 宣传引导提出申请11
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2
3.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4
4. 预备党员的接收61
5.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81
四、党支部党建工作标准23
1. 党支部制度台帐标准23
2. 党支部阵地建设标准24
3. 党支部会议一览表62
4. 党支部其他日常工作一览表82
五、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92
1. 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92
2.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30
3.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32
4.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3
5.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63
6. 党组织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制度63
7. 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度83
六、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93
1.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93
2.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44
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51
1. 党费收缴44
2. 党费使用53
3. 党费管理54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 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 派驻 (出) 机构各党组织的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党员 活动。
2. 负责在委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 织的决议,组织委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推进学 习型党组织建设。
3. 负责委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党的 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
4. 负责委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 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委 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派驻(出) 机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 督。
5. 领导机关纪委工作,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委机关、直属 单位及派驻(出)机构干部作出处理决定, 保障党员的权利。
6. 领导机关群团工作,承担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
7. 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委机关、直属单位及派驻(出)机构 干部人事工作有关事项。
8.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和上级党组 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各党支部战 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根据GG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决定在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立足争创,注重实 效”的原则,以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重 点,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 于创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 作用,在推动GG纪检监察事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目标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学先进、赶先进、当先 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载体。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使党支部建设得到明显增强,战斗堡 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先锋模范作用发 挥更加突出,从而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开展。
三、活动内容
包括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等。
四、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班子建设好。支部书记政治引领能力强,认真履行抓 党管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主动向中央和省委市委看齐,自觉 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班子健全, 分工明确,定期研究部署 党建工作。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团结协作, 求真务实, 开 拓创新, 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思路清晰, 注重抓好党建基础性工作。
(2)党员队伍好。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 阵地规范,党员日常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正常。党员思想政治素 质好, 党员意识强, 作风过硬, 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组织关 系理顺, 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正常。认真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服务政 策, 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较强。认真开展信义先锋指数管理、在职 党员进社区、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等, 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 设和公益活动。
(3)工作机制好。党内规章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等制度。党员管理措施到位,重视发展党 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规范。建 立健全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度、支部书记与支委、支委 与党员谈心制度等。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学习型党组 织”“机关党建品牌”等机关党建创建活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不合格党员,能及时采取措施进 行教育和处置。
(4)工作业绩好。能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作风 转变,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 认真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认真研究对策,并注重 总结提炼,形成工作品牌, 有关做法在本系统和全市范围内有一 定影响, 工作成效显著。
(5)群众评价好。全年无群众信访或投诉;党员和群众民 主测评满意率在 90%以上。
2.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 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学习培训、党性体检、 民主评议,示范带头作用突出。
(2)带头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本职岗位,恪尽 职守, 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创先争优,争当“岗位标兵”和“党员 先锋”,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示范表率作用明显,工 作成绩表现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好。
(3)带头提高效能。具有一定的改革创新和狠抓落实的能 力,在建设高效机关、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
(4)带头服务群众。紧密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 研, 执行部门帮扶、联系基层等制度到位, 工作作风扎实,热心 服务群众, 积极参与“党员进社区、点亮微心愿”活动, 切实帮助 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帮贫济困。
(5)带头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严格,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善恶观、功过观、得失观、荣辱观,严格遵守党纪政纪, 公私分
明,洁身自好, 不以权谋私。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A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A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 行职责, 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爱岗敬业、无私 奉献, 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广大党员和群 众的信赖。
(3)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 律和组织纪律。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正确行使人民赋予 的权力, 依法办事, 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 作风正派, 工作成绩 突出。
(4)积极组织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 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结合实际开展“机关党 建品牌”“共产党员示范岗”“学习型党组织”等各项机关党建创建 活动, 成效明显。所在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无因违规、违纪、违法 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况。
五、评选办法
1. 成立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小组,由机关党委负责领导和组 织、协调工作。
2. 采取自评、考评、联评相结合, 平时动态考核与年终考 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先进党支部评选:先由各党支部对照《评分细则》所
列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 在自评基础上, 考评小组通过 听汇报、查资料(支部工作制度、计划、总结、会议及活动记录 和《党员活动手册》登记情况等) 的方式进行考评;以考评结果 为基础, 由机关党委组织,对考评得分在 90 分(含) 以上的支 部进行联评,按照考评得分占 70%、联评得分占 30%的比例, 初评产生先进党支部,经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按支部总数
30%的比例评选产生;评选结果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原则上在信义先锋指数考核中达 到“先锋党员”标准中进行推荐。 在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 由考评领导小组初审,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纪委常委会审 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原则上须从事党务工作(包括 机关党委考评小组成员) 。在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考 评领导小组初审,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
3. 创先争优活动由机关党委每年评选一次,被评为优秀或 先进的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评优;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并给 予适当奖励;活动中突出的先进事迹材料将在各党支部进行广泛 宣传和学习。
4. 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党支部和党 员的参评资格: 该党支部或党员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党支部 班子不团结, 工作涣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及影响的; 对上级党 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 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不按期缴纳党费的。
附件
党支部考核评分标准
支部名称:
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基 本 分
自 评 分
考 核 分
联 评 分
审 定 分
班子
建设 (25 分)
1. 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 责任人”职责。
书记履行职责不认真 的,视情扣 1-2 分。
5
2. 班子健全, 分工明确, 每季 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 署党建工作。
每季度专题会议每少 一次,扣 1 分
5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班子 团结协作, 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 力。
不坚持民主集中制, 重 大事项不进行民主讨论、民 主表决的, 发现一例, 扣 1 分;班子不团结, 缺乏凝聚 力和战斗力的,扣 2 分。
5
4. 支部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无特殊原因不及时进 行换届选举扣 2 分
5
5.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党章党纪党规,自觉维护 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执行不坚决、不到位 的,视情扣 1-2 分。
5
党员
队伍
建设 (25 分)
6. 坚持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 度,有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 定期 组织集中学习,每季度专题学习不 少于 1 次;党员个人建有学习笔记, 每年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 1 篇。
支部无学习计划和学 习记录扣 1 分,集中学习每 少 1 次扣 1 分,党员无学习 笔记每人扣 xx 分, 心得体 会少一篇扣 xx 分。
5
7. 认真开展信义先锋指数管 理、在职党员自愿服务、进社区认 领困难群众微心愿等活动。
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未 达“合格党员”一人扣 1 分, 自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未组 织开展的,视情扣 1-3 分。
5
8. 党员思想政治好, 大局意识 强,先锋作用突出,精神风貌好。
出现党员干部表率作 用欠缺、大局意识不强, 造 成不良影响的,视情扣 1-3 分。
5
9. 《党员活动手册》登记完善, 管理规范。
登记不完善、不规范的 每人次扣 xx 分。
5
10. 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及时 足额上缴党费。
不足额收缴的, 扣 1 分;上缴不及时的,扣 1 分;党费收缴台账不完整
5
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基 本 分
自 评 分
考 核 分
联 评 分
审 定 分
的,扣 1 分。
工作
机制
建设 (30 分)
11.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 部大会全年不少于 4 次,支委会和 小组会每月各 1 次,坚持谈心谈话、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各种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并记录完 整。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 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未完成 的扣 2 分; 支部大会每少 1 次扣 1 分,组织生活会不开 扣 2 分,民主评议不执行扣 2 分。
8
12. 发展党员有规划,坚持成 熟一个发展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 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有专人负 责;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新 党员发展工作。
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 展对象无专人负责扣 1 分, 不按程序发展扣 2 分。
5
13. 认真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布 置的学习教育任务; 积极参加市纪 委统一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
上级布置的学习教育 任务 1 项未完成扣 1 分,党 员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教 育活动每人次扣 xx 分。
5
14. 积极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 作,因地制宜,自行组织开展丰富 多彩、具有特色的党员教育活动, 工作有创新。
未开展相关活动的, 视 情扣 1-3 分。
4
15. 深入实际积极开展党建调 研工作,支部全年完成至少 1 篇以 上调研文章。
未完成调研文章, 扣 3 分。
4
16. 积极 开 展党 支部 阵 地 建 设,新型阵地建设做到全覆盖。
党支部AAA群覆盖全 体党员,纪委党建 QQ 群、 AAA群各党支部覆盖率未 达 80%以上的扣 1-2 分。
4
工作
业绩 (10 分)
17. 支部有战斗力、凝聚力, 圆满完成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党委布 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工作和专 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 有总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书面材 料。
战斗力不强, 群众有意 见的扣 2 分;未完成机关党 委布置的工作任务,每项扣 1 分; 不按要求上报书面材 料的每次扣 1 分。
5
18.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 充分发挥, 党员先锋指数考核达到 “合格党员”以上,在效能建设和优 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中自觉改进作
因机关作风问题或违 反效能建设“四条禁令”被 曝光或投诉, 经查实的, 每 人(件) 扣 3 分, 所在党支
5
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基 本 分
自 评 分
考 核 分
联 评 分
审 定 分
风,改善服务,提高工作效能。
部取消评先资格。
群众
评价 (10 分)
19. 全年无群众信访或投诉。
有群众信访或投诉, 经 查证属实的,视情扣 1-3 分。
5
20. 党员和群众民主测评满意 率在 90%以上。
测评满意度低于 90% 的,扣 3 分。
5
加分
情况
1. 党建工作品牌、特色亮点工作等被中央、省、市级表彰 或分管党建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加 15 分、 10 分、 5 分。
2. 党建信息被中央、省、市级媒体采用或在中央、省、市 级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的, 分别加 10 分、5 分、3 分。
3.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获奖的党建 调研文章每篇分别加 10 分、 7 分、 5 分。
4. 其他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酌情加 分。
5. 被机关党委抽调人员每人次加 1 分,支部最高加分不超 过 5 分。
6. 同项工作,以最高级别算分,不得累计加分。
综合评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不断增强党员 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中国共产 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委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 党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金委办发〔2014〕58 号) 及市直 机关工委《关于印发〈GG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金 华市直机关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机党〔2014〕 38 号)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宣传引导提出申请
1. 宣传教育引导
党支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党的政治 主张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 识,吸引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自愿申请
年满十八岁的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职工,承认党的纲领和 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 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凡要求入党的同 志都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包括对党 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 关系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等内容。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 写。
3. 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1)谈话了解。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 书”后, 应当在一个月内指派正式党员与申请人谈话, 了解基本 情况。
(2)通报公示。 党支部在接到入党申请后,要及时在党员 大会上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 7 天, 公示结束后形成公示情况报告。
(3)教育帮助。 党支部要吸收申请人参加党的有关学习教 育活动, 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提出要求,指导他 们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认识, 端正入党动机。同时,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要按照“一人 一档”的要求, 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 并对发展党员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对申请 人实行全程记实、造册登记、规范建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民主推优。 全面推行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党支 部召开群众推优会, 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会议 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参加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 会人数 1/2 的, 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得赞成票数超 过应到会人数 1/2 的被推荐人较多时, 可根据得票多少或召开支 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数量及具体人选) 。凡未 经民主推荐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机关党委要派员列席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会、讨
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并在推荐结果和支 部大会记录上签字,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监督。
(2)公示。 经民主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对拟确 定入党积极分子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 7 天。公示结束后形成公示情况报告。
(3)及时报批。 公示到期后,如无异议,及时报机关党委 审批。
(4)宣布填表。 经机关党委审批同意后,党支部将确定的 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同时指定一至两名正 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向机关党委领取并认真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材料归档。 及时将民主推优、公示、 《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归档。
2.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 算起。
(1)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应至少每季度一次向党支部 书面汇报思想。
(2)培养考察。 党支部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 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和学习培训、提要求、交任务等方法,对他们 进行培养和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是: 政 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学习和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 群众观念等, 其中入党动机是考察的重点。考察结果要以写实的
方法写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小组、党支部要 签署意见。考察表由党支部填写和保存。 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 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 确定发展对象
(1)讨论确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 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 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并报机关党 委备案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 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也可由党支部指 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 不能作入党介 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 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 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 如实向 党支部汇报;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 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 政治审查形成报告
由党支部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发展对象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 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直系亲属
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 方法是: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 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 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异地发展党员的,还必须到原籍所在村进行政审, 政审情况 由乡镇(街道) 党(工)委反馈给要求政审地。
政治审查要形成结论性的政审材料并存入建党档案(《党员 发展对象综合政审表》、《党员发展对象直系亲属(配偶、子女、 父母等) 综合政审表》)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 的,不能发展入党。
3. 集中培训
机关党委要统一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市直机关工委或高职院 校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学习并参加考试(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 天或二十四学时) ,培训结束后将《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登记 表》归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未经培训的, 不能发展入党。
4. 进行公示。 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准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 展对象要进行公示,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对象户籍属 农村的, 必须在工作地和户籍所在村同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7 天。公示结束后形成公示情况报告。
5. 报上级党委审查。 党支部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公示后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机关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 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充分征求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 见, 充分了解发展对象遵纪守法、执行党委政府的政策要求等情
况,防止“带病入党”。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6. 发放并填写《入党志愿书》
(1)发放《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预审、 联审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 机关党委向其所在党支部发放《入党 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介绍人可先指导发展对象 在《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填写, 经支委会审查符合要求后, 再 认真填写有编号的正式《入党志愿书》,填写要规范, 字迹要清 楚,尽量不涂改。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 经政治审查、预审、 联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 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 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 主持会议,主要程序是: ①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名 单, 做好会议记录; ②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 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③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被介绍人 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特别是入党动机等方面的情 况发表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 向; 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 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等。入党介绍人要坚持党性和全面分析的原则, 重点突出被介绍
人的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 ;④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 审查情况;⑤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⑥采 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票决制实施办法》作出决议 ( “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 ⑦发展对象表态;⑧党支部书 记做会议总结;⑨机关党委要派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 党员大会,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机关党委审批 新党员, 均实行无记名票决。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及两个以上人 员入党时,必须进行逐个讨论和票决。 机关党委在讨论、审批新 党员时, 须逐个讨论和票决。
2. 填写决议。 党支部应及时将会议决议填写到《入党志愿 书》上, 决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 应到会 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 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 支部书记签名。
3. 上报审批。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 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批。
4. 指派专人审查和谈话。机关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 《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 作 进一步的了解, 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然后,由谈话 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 《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机关党委汇报。
5. 审批、宣布。 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 表决。召开机关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议(主要审议发展对象
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票决,根据票决情况 作出是否批准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 《入党志愿书》上, 注明预备期的具体起止时间。审批后,要及 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 宣布。
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 月内审批,并报市党群系统直属机关党委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 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 算起。
1. 找新党员谈话。 党支部接到机关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通 知后, 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并及时指派一名支委同其 谈话, 说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内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介绍党支 部近期主要任务及工作安排, 指出其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告知被编入哪个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2.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 宣誓仪式一般由机关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3. 教育考察。 由入党介绍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工作。预备党员每季度要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 训、实践锻炼等方式,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 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前半个月,预备党员应主动向
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按党员条件总结在预备期 间的学习、思想、工作、改正缺点等情况。
5. 公示。 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后, 由党小组提 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支部委员会根据转正申请、党小组 意见和入党介绍人意见,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 广 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对象户籍属农村的, 必须在工作地 和户籍所在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7 天。公示结束后形成公 示情况报告。
6.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 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 的, 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 一年;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 员资格。预备党员违反党纪,情节较轻, 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的, 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 情节较重的,应当取 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 预备党员资格, 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机关党委批准。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讨 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 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找出缺点和不足, 表明自己的态度 和决心; 党支部(或党小组) 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 况和小组意见; 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 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按照《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进行表决(形成“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 ” 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书记作会议 小结; 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 志愿书》中, 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报机关党委审批;机关党 委要派员参加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并在会议记录上签 字。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实 行票决制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机关党委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查,对 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经市党群系统直属机关党委报市直机关工 委、市委组织部批准, 不予承认。 机关党委对转入的预备党员, 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 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
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 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 日算起。
7. 审批、宣布。 机关党委及时指派专人审查党支部上报材 料, 并派人深入预备党员所在部门 (派驻机构) 听取党内外群众 的反映, 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 全面衡量其是否具备 转正条件。然后召开党委会, 按照《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进行讨论表决, 集体决定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 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并将党委表决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 志愿书》中。批准转正的, 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 要注明延长期限) 。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 议, 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
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8. 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 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有 关材料, 及时上交机关党委存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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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党支部党建工作标准
一、党支部制度台账标准
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1. 职责类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支部委员会各委员工作职责。
2. 制度类
(1)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2)党支部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制度
(3)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4)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6)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7)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支部党员责任制度
(9)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0)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度
(11)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度
3. 基础资料类
(1)名册: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 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 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组织 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 访谈记录、稿件登记、视频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 录等, 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 每 年归档) 。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 作、学习活动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 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 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二、党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为了全力打造机关党建阵地升级版,进一步提高我委机关党 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下 机关党建工作的现实需求,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建阵 地建设“双推进”的意见》(市机党〔2015〕29 号) ,本着“硬 件设施有条件的整体建设到位,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的功能服务到 位”的原则, 因地制宜, 分类推进,按标准建设好传统阵地和新 型阵地。
(1) 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室, 或者没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室, 但有小面积的党务公开办公室,全体党员学习、会议需要的场所 和其他功能共用一室。
(2)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书籍及多媒体资料,要求 放置整齐。
(3)室内布置思想性、政治性强,有党旗、入党誓词、党 员权利和义务上墙,并能突出本行业本单位的特色。
(4)资料收集整理较齐全,记录规范,内容详实。
(5) 有专门公开党务、党建工作的宣传窗, 并能及时更新。
(1)创建党支部AAA群,覆盖全体党员,能在平台上发布 近期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让党员在第一时间知晓。党员办公电脑 屏保设计成党风廉政教育的相关内容。
(2) 支部党员要加入纪委党建AAA群和QQ 群, 及时关注更 新的信息,同时鼓励党员献言献策,提升党建工作的互动性和有 效性。
(3) 支部党员关注市直机关工委已创办的“GG信义先锋”
订阅号, 经常登录“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 GG市机
关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平台 (http://xfzs.xx.gov.cn/) 。
(4)信义先锋考评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党支部会议一览表
名称
时间
人员
内容
要求
支部党 员大会
每季 一次
全体党员,根据 需要,可吸收非 党干部和入党积 极分子列席
(1) 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 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 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 工作报告; (3) 选举党支部 委员会; (4) 讨论决定发展 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 员的奖励和处分; (5) 讨论 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 要事项。
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 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 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 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党小
组会
每月 一次
全体党员,根据 需要,可吸收非 党干部和入党积 极分子列席
(1)组织党员学习;(2) 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 项工作任务; (3) 党员汇报 思想和工作情况; (4) 讨论 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 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 的处分等事项。
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 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 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 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支部委 员会
每月 一次
支部成员,根据 需要,可扩大至 党小组长、工会 委员及非党干部 参加
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 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 想状况, 研究支部工作计划、 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 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 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 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 项。
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 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 要点、会议决议等。
组织生 活会
每年 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 由 全 体 党 员 参 加,结合党员民 主评议进行
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及个 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和党章要求, 从党员的党性、 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 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
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 点、主持人、参加人、记 录人、会议内容、每位成 员的发言、开展批评情况 及找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 措施。
名称
时间
人员
内容
要求
党课
每季 一次
全体党员
按照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党委 布置或根据支部实际情况组 织。主要内容: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和A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 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 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 势教育和纪检知识等。
记录党课时间、地点、支 持人、主讲人、参加人等 内容。
党员民 主评议
每年 一次
全体党员
组织民主评议,评议党员是 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 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在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维 护改革发展大局,个人利益 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 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严守党 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 禁止;密切联系群众,关心 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 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 利益。
召开党小组或支部大会, 对党员逐个评议,认真开 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 部提出鉴定意见。评为优 秀党员, 不合格党员受组 织处理及评为违纪党员受 到纪律处分的,其材料应 存入本人档案。
四、党支部其他日常工作一览表
项目
时间
标准
党支部工作计划与总结
每年一次
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
目标及分解计划, 并上报机关党委。 12 月 20 日前向机关党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发展党员规划和入党积极分 子培训计划
每年一次
年初按机关党委通知要求,确定党员发展 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党员的培养教育、 考察有专人负责,措施具体。
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
新党员发展半
年一次
预备党员转正
及时进行
发展党员程序规范,符合发展党员工作规 程有关要求,手续完备。没有无故拖延预 备党员的转正讨论、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 作等现象。新党员发展每年 5 月和 10 月份 两次报送机关党委集中审批。 预备党员转 正手续每季未最后一个月报送机关党委集
中研究审批。
党费上缴
每季度一次
支部及时收缴党费,并于每季度末 20 日前 向机关党委上交党费,每年向党员公布一 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机 关党委每半年将党费上缴上级党委。
党员先锋指数管理
每月更新
每月及时更新党员活动信息,完成基础分 和先锋分的申报审核工作。信息完整,并 提供相关资料。
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每半年一次
及时了解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 题,化解矛盾萌芽状态,形成分析报告。
党建论文、党建工作信息、 支部年终工作总结报送
全年
党建工作论文 1 篇以上;创先争优活动及 党员活动等信息 2 篇以上;支部年终工作 总结每年 12 月 20 日前报送机关党委。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制订学 习计划, 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 次党员专题学习,要及时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 文件精神,突出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纪检业务学习等主题, 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提升能力。
2.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 集中学习为辅。 典型事例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学习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 察等结合, 既生动活泼, 又讲求实效。创新“八婺清风”大讲坛活 动,以专家辅导、业务交流为主要形式开展学习。
3.加强学习管理。学习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具体实施,并及 时与机关党委保持联系。集中学习要有记录、有签到、有笔记, 对未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支部学习记录上注明缺席原因。参加学 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对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 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并及时补课。
4. 合规合理开支。支部应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 合理安排好党员人均 300 元的学习经费。不得借学习之机, 违规 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学习无关的支出。
5.严格请示报告。支部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必须事先 向机关党委进行书面报告。报告要载明学习考察目的、时间、路 线,经费使用等事项, 经委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 是党支部 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内生活的基本形式。 “三会一课”即: 支 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
1. 支部委员会
(1)召开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支部委员会集体 讨论研究决定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2)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和配 合完成本部门中心工作的措施;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 重要活动安排等;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 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研究讨论对党员的奖惩意见; 研究讨 论支部自身建设。
(3)组织形式 。支部委员会须有超过半数的支部委员参加 才能召开,决定重要问题时须有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以上同 意, 决议才能有效;支部委员会不能超越支部党员大会, 它必须 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支部委员会无 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但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有错误时,支部委员会有权重新召集支部党 员大会讨论修改,或请上级党组织裁决。
2. 支部党员大会
(1)召开时间。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项需及 时向全体党员传达, 可随时召开。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 可提前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无特殊情况, 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 组织的决议、指示; 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对支部委 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 党代会的代表; 讨论增补、撤换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组织形式。 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书记不在 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4)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支部党员 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不能参加, 须事先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 委员在会前应听取不能参会的党员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 见转达给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在讨论吸收党员的支 部大会, 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上级党组织派出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人员,可根据上级党组 织的意图提出建议和希望,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 党小组会
(1)召开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党支部有特殊情 况,可增加召开次数。
(2)主要内容。 组织党员学习;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工作 安排; 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根据支部统一安排, 开 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酝酿发展 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出对党员的奖惩建议。
(3)组织形式。 党小组长会前应与支部书记商定小组会的 内容等问题,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做好会议记录,并向支部汇报。
(4)参加人员。党小组成员。
4. 党课
(1)授课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包括机关党 委统一安排的和党支部组织的党课)。
(2)主要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总书记系列讲 话; 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形势任务和国情、 省情、市情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 育; 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实用技术和业务 技能教育培训; 其他符合党员思想实际、主题鲜明、针对性强、 有教育意义的内容。
(3)组织形式。 由支部书记和所在支部党员讲授党课。应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 题,积极进行正确的引导。
在党课教育中, 可采取知识测验、典型报告、讲座等多种形 式进行。
(4)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 加。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1. 召开时间。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一般在集 中组织生活中安排进行。根据需要,组织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 参加人员。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 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 由 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 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 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各级党委(党组)成员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除参加党委(党 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 基本内容。 主要结合一年来本单位(本部门) 的工作实 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 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 《中国共产党党章》要求, 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 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4. 会前准备。 根据本单位(本部门) 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应围绕组织生活会拟解决的主 要问题, 书记、支委成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 并征求本支部和 机关党委意见, 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 于会前转告参加 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
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 的人员, 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组织生活会前, 应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机关党委。
5. 会议主持。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书记主持。
书记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既要严于律己, 真心诚意 地欢迎批评, 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 互相帮助,把组织生活会
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组织生活 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6. 遵循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 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的问题,达 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7. 问题处理。 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 ,应由本 支部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需要机关党委帮助解决 的, 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 应按照管 理权限,分别报相关部门查处。
在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 或向机关党委报告的, 应追究书记的责任。
8. 情况报告。 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后 15 日内, 应向机关党委 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等。
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 可用适当方式公布, 以便 接受监督。
9. 检查指导。 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级抓一级。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 机关党委应尽可能派人参加,掌 握情况, 并进行指导。机关党委对所属单位执行组织生活会的情 况应进行检查、通报,总结交流经验, 纠正存在问题。对未经机 关党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 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各级党委(党组) 成员,应给予批评教 育。
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 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 促 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 主评议党员工作。
1. 评议时间每年一次,根据机关党委部署,安排在年终进 行。
2.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 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3. 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 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 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 动员教育; (2)党 员自评和群众评议; (3) 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 (4)向机 关党委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 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5. 评议结果在向机关党委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 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 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 50%的, 一般应初步认定为 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 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 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 现,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 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 提
交支部大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 的党员, 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促其转化。对不 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 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 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6.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 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 力。
五、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 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 线, 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 带头落实“服务中心和建 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
2. 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 秉公办事。
3. 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 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 敢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4. 对干部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 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接受监督。
5. 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 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 议,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6. 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 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六、党组织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制度
1. 基本原则
党组织在深入基层和服务群众工作中,应尊重和维护群众合 法权益,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切实解决基层和 群众的实际问题,积极赢得基层和群众的支持拥护,有效推进各 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主要方式和任务
(1)加强宣传。 积极开展学习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并利 用各种宣传载体,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宣 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教育 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 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凝聚群众力量。
(2)注重调查研究。 机关党委委员应定期到本人联系的党 支部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开展谈心活动。 党员特别是各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应与 群众经常谈心, 做群众的知心人, 取得群众的信任,提倡党员和 群众“结对子”,开展“一帮一”活动。
(4)参加济困扶贫等社会公益活动。 开展党员关爱基金捐 款活动。经常了解群众的疾苦,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平 时和节日期间对困难群众开展慰问活动。
(5)通过多种渠道听取群众意见。 各党支部应及时了解、 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 对于带有普遍性的或具有代表性的意见, 应及时报告机关党委。
3. 组织实施
党员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工作由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机关
党委牵头负责, 各党支部齐抓共管,党员广泛参与。
机关党委每年对各支部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考核评优的重要 内容。
七、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度
为建立机关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和党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监督 机制, 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
1. 在职党员登记报到制度。 由党员所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在 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注册登记,并开具《在职党员身份介绍 信》;对新到单位任职的党员,必须在党组织关系转入后 30 天 之内到其居住地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负责对到社区报到的在职 党员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及档案。
2. 双向管理制度。 实行在职党员“双向服务” 、“双重管 理”,在职党员主动持报到单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后, 社区党 组织根据党员的特长和意愿,组织党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党员 除接受本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参加本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外,业余时间还要完成所居住社区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 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形式。 一是集中开展活动。在双休日 等在职党员休息时间,参加社区党组织集中开展的服务活动; 所 在单位党组织确定每月一次党员公益日,组织所属党员到社区开 展服务活动。二是按需开展活动。在职党员结合自身条件和专长, 利用业余时间以志愿服务的形式, 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服务内容。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
一、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 条例》组织实施。
机关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 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1. 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
(1)确定换届选举时间;
(2)确定党员大会(代表大会) 议程;
2. 书面向上级党委请示。
(1)召开党员大会(代表大会) 时间及主要议程;
(2)下届党委、纪委委员、正、副书记名额(召开代表大 会的,包括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3)选举形式。
3. 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本届党委、纪委工作; 讨论下届党 委、纪委班子初步人选;并与上级党委通气,得到原则同意后组 织实施。
4. 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1)起草文件,通知各支部,按所分配的名额选出代表大 会代表。代表的名额,由机关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 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2)起草工作报告(包括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
(3)拟定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
(4)拟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必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 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 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 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 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 行。
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 选举的任务; 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 ④选举的方式、程序; 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 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⑧监、计 票人员的产生办法; ⑨选举的纪律等。
(5)印制选票(党委、纪委各两套);
(6)准备票箱;
(7)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5. 召开党委会
(1)讨论工作报告;
(2)检查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情况
6. 召开支部书记会议
(1)通知换届选举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2)部署换届选举的教育内容,教育内容主要是:①民主
集中制; ②党员的权利与义务;③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
计划、要求等;
(3)征求对工作报告的意见;
(4)布置酝酿候选人工作。
候选人人选可以自下而上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党委提出建议 名单,交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后,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
7. 召开选举大会
选举大会的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党 员或代表数, 实际人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 。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党员大会 (代表大会) 进行选举时,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 五分之四方能进行开会选举。
(2)主持人宣布党员(代表)大会开始(主持人通常是党 的委员会的一位副书记);
(3)奏(唱)《国歌》;
(4)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设立纪律检查 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做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 收缴使用情况报告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 ;
(5)议程有安排讨论时间的,可分组讨论工作报告;不安 排讨论的,可紧接着进行大会选举;
(6)党员(代表) 大会进行选举。 大会选举的程序是:
①再次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
党员(代表) 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 人数。到会的 有选举权的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 即可进行选举;
②通过选举办法;
③推荐(通过) 监票人,宣布计票人(被选举人不得担任监、 计票人) ;
④宣布并介绍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名额 和候选人情况(应有不少于 20%的差额数) ;
⑤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 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⑥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⑦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⑧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⑨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 由监票人向大会主 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 票情况,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7)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会议内容: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委) 书记、副 书记;对委员的工作进行分工。
会议主持人由上届党的委员会(纪委) 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 员主持。
(8)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9)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或本单位主管领导讲话);
(10)主持人讲话(对大会作总结);
(11)奏(唱) 《国际歌》;
(12)闭会。
9. 向上级党委呈报换届选举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1)换届选举概况 (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 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 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获得的 票数等; (2) 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的委员会委员、书记、 副书记名单。
二、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 决定换届
党支部
①党支部(总支部) 委员 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满后应 及时换届
②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3. 审查并下发批复
党支部
①上级党委应在 15 天内 给予口头答复, 通知基层党组 织,是否可以进行换届预备工 作;
②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 分、 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 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 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③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 员大会换届选举。
2. 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党支部
换届选举请示应于党员 大会召开前 60 天报送上级党 委
①本支部党员人数,本届 党支部选举产生日期及届满 日期;
②会议形式,会议时间及 会期;
③会议主要议程
④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 员及正、副书记的名额及其候 选人产生程序;
⑤候选人预备名单。
4.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党支部
①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 委的正式批复后, 应按期召开 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 特殊情况逾期三个月未进行 换届选举的,应按上述程序重 新申报和审批;
②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 的工作;
③讨论下届支部委员会 班子的初步人选;
④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 委汇报, 并征得原则同意。
5. 做好换届筹备工作
党支部
①成立换届筹备小组;
②起草工作报告;
③拟定具体日程安排;
④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7. 对党员进行换届教育
党支部
①讲请换届改选的目的、 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
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章、 《准则》的有关部分及基层党 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9. 党员讨论工作报告
党支部(党小组)
①讨论工作报告;
②提出修改意见。
6. 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
党支部
①讨论并修改工作报告;
②听取筹备工作小组汇 报筹备工作情况;
③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 议程等有关事项。
8.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党支部
①致开幕词。
②通过会议议程。
③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 告。
10. 党支部扩大会
党支部
①听取各党小组(党支 部) 对工作报告的意见, 并修 改工作报告;
②布置酝酿候选人工作。
党支部(党小组)
①讨论选举办法(草案);
②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候选人可自下而上提名,也 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
③推荐监票人。
13. 党员大会选举
主持人
①通过选举办法;
②通过候选人名单;
③通过监票人名单
④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⑤宣布选举结果。
15. 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情况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报告内容包括:
①换届选举概况;
②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 正副书记名单, 以及每个人的 得票数。
17. 归档
党支部
①有关本次选举的资料;
②上级党委的批复。
党支部
①听取各党小组(党支 部)酝酿候选人情况汇报;
②确定候选人名单(含不 少于 20%的差额) ;
③修改并确定选举办法 草案。
14. 召开第一次支委会
召集人
①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召 集人;
②无记名投票选举党支 部正、副书记;
③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 工。
16. 审批
上级党委
经集体讨论后下发关于 报批单位的党支部委员及正、 副书记的批复。
附件: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请示、选举结果报告及选举办法。
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范文)
关于中共GG市×××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中共GG市××委员会:
我支部本届支委会于××年××月××日选举产生,××年 ××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 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 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 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 预备党员× ×名。
二、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及会期
党员大会计划于××月××日召开,会期××天。
三、大会的主要任务
1. 听取和审查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第××届委员会。
四、新一届支委会拟由××名委员会组成, 设书记××名, 副书记××名。
五、委员按差额选举有关规定和要求,拟设××名候选人。 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
妥否,请批示。
中共GG市××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在党员大会闭幕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 情况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候选 人获得的票数以及另选他人得票情况;
(2)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单;
(3)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间、到会情况、选举的 方式,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得票情况及当选的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中国共产党GG市×××支部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年 月 日中国共产党GG市×××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上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 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大会选举中共GG市×××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根据 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中共GG市 ×××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中共GG市×××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是 在征求多数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届本支部研究提名,党委 考察并批准后, 确定候选人名单, 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分两步进行, 即 先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举书 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五、选举时, 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 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 选举有效; 收回 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 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选举人数的半 数, 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
得票多少为序, 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 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 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 不 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 接近应选名额, 也可以减少名额, 不再进行选举。
八、参加选举的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 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 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 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 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只写姓名, 不画“○”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 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选举设监票人两名。经大会表决通过; 设选举工作人员
2 名, 由执行会议主持人指定,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 提名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和工作人员。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 码条件, 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 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 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 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及基数规定
(1)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
月工资收入
3000 元以下
(含 3000 元)
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
(含 5000 元)
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
(含 10000 元)
10000 元以上
交纳比例
xx%
1%
xx%
2%
(2)在职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规定
①机关在职党员: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 补贴—养老保险费—公积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 贴, 改革性补贴如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 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 临 时性收入如临时性的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奖金、银行 存款利息等,以及对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 奖金等, 不列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②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包括 基础性和奖励绩效工资) —养老保险费—公积金—职业年金—个 人所得税
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 贴、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类补贴、临时性收入等(同机关在职 党员), 不列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③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 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 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及基数规定
(1)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比例
月工资收入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
5000 元以上
交纳比例
xx%
1%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规定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按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 额或养老总额计算。
3.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 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 应当按月交纳, 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 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 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 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 党费。
4. 其他规定
(1) 每年 2 月底前,党支部组织委员整理、编制本支部党 员基本信息台账,报机关党委核实。
(2) 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末 20 日前将收到的党费汇总后, 直接存入纪委党费专户,凭银行单据和党费清单到机关党委组织 委员处开具收款收据。
(3) 在次年 1 月 30 日前, 支部组织委员在本支部公布上年 度党费收缴情况及机关党委收款收据。
(4)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机关党 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党费使用
1. 党费使用原则。 使用党费应该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 .党费使用范围。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 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 培训党员;(2) 订阅或者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 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 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党费仅仅是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完全靠党费来开展党员教
育工作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 即使是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项目, 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党费开支。
3 .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批制度,是保 证正确合理使用党费的重要依据。(1)明确审批权限。党费使 用实行一支笔审批, 1 万元以下由机关党委书记签批, 超过 1 万 元以上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分管领导签批。(2)履行 审批手续。党费开支的所用票证和单据, 要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 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入帐。(3)严格使用范围。 对于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 一律不准在党费中开支。
三、 党费管理
市纪委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管理, 单立帐户,专款专用。具 体财务工作由办公室代办,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实行会计、出纳 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 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 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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