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_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__王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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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_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__王小玉






淄博日报/2025 年/1 月/19 日/第 003 版综合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5 年 1 月 12 日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小玉


2024 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二中、三中X会精神,坚定落实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知重负重、明责担责、提效争先,努力为实现“ 3510” 发展目标和“ 强富美优” 城市愿景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47 起案事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轻罪治理、检察侦查、数字检察等 24 项工作成效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推介,37 个集体、50 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1489 人、起诉 6858 人。坚持“ 严” 的震慑不动摇,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 40 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 14 件 108 人,办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 检察护企” 专项行动,设立“ 检企会客厅”,创新检


察官顾问团等工作机制,对接服务省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商会协会等 128 个。依法平等保护


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 168 人。依法惩治民营企业


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 46 件


61 人。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强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54


件 57 人,已起诉 48 件 51 人。强化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依法对省检察院交办的 2 名原厅局


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4 件 5 人。


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发挥检察机关在轻罪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


批捕 650 人,不起诉 936 人。推动实现“ 府检联动” 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全覆盖,与政府部门建立


54 项协作机制,共促社会治理。聚焦医保基金管理、空壳公司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预防等热点领


域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67 份,一份检察建议入选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全省唯一。


二、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以务实的检察举措增进民生福祉


尽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食有所安,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 82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32 件,追缴惩罚性赔偿金 4500 余万元。聚焦访有所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妥善办理来信来访 1600 余件,相关工作机制获评全省涉法涉诉信访优秀制度成果。


全心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提起诉讼 207 件,帮助 97 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184 万元,办理涉家暴、性骚扰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3 件,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46 人。持续擦亮“ 齐救助” 司法救助品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269 件,发放救助资金 2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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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零容忍”,起诉 20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 39 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 175 人。持续推动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制度。


三、坚定不移为法治担当,以高效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有力监督。切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案、撤案 231 件,追捕追诉 216 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21 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 989 件,提出监督意见 49 件。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196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14 件、抗诉 8 件,法院已审结案件采纳率 87.5%。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正确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123 件。常态化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15 件,涉案金额 3300 余万元。


推进行政检察有效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115 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52 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14 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机制,对决定不起诉但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 225 件,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 141 件。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规范监督。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47 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 237 件,提起公益诉讼 30 件。部署开展“ 齐长城保护” 和“ 古树名木保护” 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3 件,督促修复文物遗址 7 处。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淄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调研,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定不移为发展蓄能,以高度的检察自觉锻造过硬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拓展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36 件次。深化党建引领的“ 检魂铸造”工程,深入开展“ 支部书记谈党建”“ 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 等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狠抓素能提升。创新培育“ 淄淄不倦” 教育培训品牌,部署开展“ 办精品案件、写优秀文书、提优质建议” 业务竞赛,29 名个人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脱颖而出。提升数字检察赋能质效,搭建监督模型筛查监督线索 1900 余条,成案 1100 余件,一个模型在推广竞赛中位列全国第四。


抓实从严治检。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组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常态化开展 “ 廉政教育日”、纪律作风督察,引导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2025 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周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正创新再出发、锐意进取启新程,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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