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村民组长考核激励机制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村民组长是村庄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环,直接联系着千家万户,承担着上传下达、服务群众、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激发村民组长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村民组长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升,提高村庄基层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XX村各村民小组现任村民组长。
(三)基本原则
一是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接受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二是实绩导向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依据,注重日常表现,杜绝论资排辈和平均主义。
三是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补贴、评先评优、续任资格等挂钩,奖优罚劣,形成正向激励导向。
四是动态管理原则。考核实行月度积累、半年小结、年度综合评定,实现对村民组长工作状态的动态跟踪管理。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一)考核主体
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组成村民组长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周期
实行“平时记录、半年小结、年度综合评定”的考核机制。平时由考核工作小组对各村民组长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每半年组织一次小结评定,年底开展综合考核,形成全年考核结论。
(三)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个人述职,由村民组长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年度工作情况;
二是民主测评,由本组村民代表对村民组长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
三是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结合平时记录、述职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形成综合考核得分;
四是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村民监督;
五是结果运用,按考核结论兑现相应激励或约束措施。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基础职责、重点任务、群众满意度、加减分项四个维度。
(一)基础职责履行情况(40分)
基础职责是村民组长的本职工作,是考核的底线要求。
会议参与情况(10分):按时参加村“两委”召集的各类会议,全年无故缺席1次扣2分,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该项不得分;积极参与村民小组会议的组织召集,全年至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X次,每少召开1次扣2分。
政策宣传落实情况(10分):及时准确将上级政策、村“两委”决定传达到本组每户村民,无漏传、误传现象;积极协助村“两委”做好惠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入户到人。每发生1次漏传或误传扣2分。
村民意见收集反映情况(10分):定期走访本组村民,及时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向村“两委”如实反映;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做好记录,跟踪督促解决,不推诿、不敷衍。根据走访记录和村民反映情况综合评分。
日常联络服务情况(10分):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应村民合理诉求;协助做好本组人口信息统计、低保核查、困难群众摸底等基础性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各类信息采集和上报任务。根据工作完成质量和时效综合评分。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40分)
重点任务是年度村庄工作的核心内容,是考核的重要维度,具体指标结合当年村庄工作重点由村“两委”在年初确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防止返贫监测协助情况(10分):积极配合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对本组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常态化关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该项根据监测工作参与情况和信息报送质量评分。
人居环境整治参与情况(10分):积极组织发动本组村民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带头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督促本组村民保持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全年组织本组村民参与集中整治行动不少于X次,根据本组人居环境整体面貌和村民参与情况评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10分):定期开展本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向村“两委”报告;积极参与本组村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矛盾排查记录和化解情况评分;全年发生因矛盾处置不当导致越级上访事件的,该项酌情扣分。
中心工作配合情况(10分):全力配合村“两委”完成当年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推进、产业发展动员等,根据配合力度和任务完成质量评分。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20分)
群众满意度是衡量村民组长工作成效最直接的标准。由本组18周岁以上村民代表对村民组长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结果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计分,加权折算后计入综合考核总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60%的,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
(四)加减分项
在百分制基础上设置加减分项,最终得分可突破100分上限,但最低不低于0分。
加分项: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全年累计参与不少于X次的,加2分;在推动产业发展、化解重大矛盾、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问题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经考核工作小组认定后,加2-5分。
减分项:无故拒绝完成村“两委”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因工作失职导致本组出现重大信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扣5-10分;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的,扣5-10分,情节严重的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处理。
四、考核等次划分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次:
优秀:90分及以上;
称职:75—89分;
基本称职:60—74分;
不称职:60分以下。
每年度评定“优秀”等次的村民组长,原则上不超过村民组长总数的30%。
五、激励措施
(一)物质激励
村民组长岗位补贴实行基础补贴与绩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基础补贴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等次差异化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绩效补贴按全额100%发放;“称职”的,按8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60%发放;“不称职”的,绩效补贴不予发放。具体补贴标准由村“两委”结合村庄实际确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荣誉激励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民组长,由村“两委”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表彰;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村民组长,优先推荐参加乡镇及以上评先评优。
(三)政治激励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民组长,在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党员发展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连续两届考核结果良好的村民组长,村党支部可向村民积极推介。
(四)培训激励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民组长,优先安排参加乡镇或县级组织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为其提供学习提升的机会。
六、约束措施
(一)诫勉谈话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村民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公开通报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村民组长,由村“两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通报,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说明情况。
(三)终止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称职”的村民组长,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按程序终止其职务;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对组长工作不满意并提出更换要求的,由村委会依法召集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处理。
七、附则
(一)本机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本机制由村委会负责解释,驻村第一书记协助指导执行。
(三)本机制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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