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机关纪委:深化案件督察会商,做实司法行为监督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充分展示各单位机关纪委履职尽责的新风貌、新作为,通过此专栏系统呈现市直部门机关纪检人员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清晰足迹,为各单位提供互学互鉴、交流提升的平台,同时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了解、支持并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市直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清廉正能量、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本期提出《市中院机关纪委:深化案件督察会商做实司法行为监督》。
深化案件督察会商做实司法行为监督
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监督,联合督察部门建立群众投诉举报个案办理会商工作机制。通过“协同监督、闭环管理、成果运用”三位一体模式,既纠治了苗头性问题,又确保了干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2025年以来累计组织实施会商及咨询20余件次,为法院工作筑牢纪律防线。
统筹联动,打造协同监督“联合体”
打破部门壁垒,由机关纪委、督察室、审管办、信访部门及相关业务庭室组建联合建立规范化会商人员库。确立“定期+专项”双轨运行模式:定期会商按月梳理审务督察、信访投诉举报办理中的共性问题;专项会商针对重大疑难及群众关切热点即时启动。重点聚焦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合规性,明确“收案登记-组建会商小组-会商研讨-交办处置-结论反馈”全流程闭环,实现监督力量从“分散发力”向“协同作战”的转变。
深挖细究,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会商发现的共性问题,每半年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院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行“分类处置、精准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及时通报并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严格依规移送;对失实举报及时澄清正名或消除影响。机关纪委全程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者严肃约谈问责,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制度赋能,构建长效监督“生态圈”
出台《督察案件会商工作办法(试行)》,全面规范会商程序、标准及责任追究。同步建立例会、考核、保密等配套制度体系,确保会商有章可循。将会商参与度及成效纳入干警评奖评优、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建立“参与有激励、落实有考核、失职有问责”的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机制,确保干警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履职尽责。下一步,市中院机关纪委将持续深化会商机制建设,紧盯司法廉政关键环节,不断强化成果转化,以更严的监督、更实的举措,持续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廉政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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