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XX州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XX州民委党组会议制度
XX州民委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XX州民委信访工作制度
XX州民委公文处理制度
XX州民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XX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XX州民委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XX州民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XX州民委AAA群管理制度 [readpay]3[/readpay]
XX州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省州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委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负责人事、机关党建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是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在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代行职责。
3、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4、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中心组学习秘书承担牵头汇总职责,协助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中心组成员应当遵照有关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开展学习活动,及时向学习秘书填报任务清单、送交调研文章等。人科科相关人员要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六条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教育、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9、民族政策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学习的方式与要求:
1、集中学习。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集体研讨为主要方式,还可以采用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论坛报告会等形式。中心组全年各类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的出席率不低于80%。中心组集体研讨要精心设计一个学习讨论主题,事先确定好2名以上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要有重点、有深度,中心组成员要互动讨论,中心组组长要做好总结,学习秘书要做好学习记录和发言材料归档。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1次。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个人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专题调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中心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建立学习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参加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每年在党报、党刊或相关网络平台发表中心组署名文章至少1篇。
4、宣讲活动。中心组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面对面与干部群众交流学习心得。
第八条学习的管理、考核与问责:
1、严格考勤纪律。设立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个人签到,参加会议、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设立中心组专用学习记录本,由学习秘书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发言要点等。
2、建立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要规范、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中心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和学习的有关文件、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学习成果、学习情况总结通报等资料,整理入档。
4、严格落实考核。委党组结合年底州委理论学习考核,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5、明确责任追究。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委党组将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党组成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委党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XX州民委党组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全面做好民族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州民委党组会议制度。
1、委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记录。
2、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党组会议讨论的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会议讨论涉密问题,与会人员须严格保密,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
3、党组会议的议事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决定、指示和会议精神。
(二)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和干部人事调动。
(三)研究决定干部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
(四)研究决定本委重大经费的开支。
(五)研究决定本委其它重大问题。
4、委各项重大工作由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需要提请委党组研究的议题,由人秘科统一汇总,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建议,由委党组书记审定后,方可提交。
5、与会人员应按通知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六)党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XX州民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不断研究探索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工作重点和分管工作,安排足够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研究破解难题,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个班子成员每年完成1—2项重点调研项目。
2、围绕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委的重点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紧密对接全州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3、围绕不同阶段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族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难题,组织专门力量,采取个案剖析的方法,全面调查了解情况,进行深入综合分析,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
4、围绕执行政策、推进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及时掌握信息,确定课题,通过深入调研,把握新变化,提出新措施,总结新经验,促进新发展。
5、围绕推进全州团结稳定、和谐发展开展调研,不断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载体、新内容、新形式、新措施。对影响团结稳定的新苗头、新情况,及时组织专项调查,及时协调各方,研究对策措施,及时、果断解决。
6、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运用,及时反映、报告、调研情况,对质量高的调研成果积极推荐发表,以利于宣传指导工作,对特别优秀的调研成果,采取激励措施,给予适当奖励。
XX州民委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法》,进一步加强机关文档资料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使文档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委各项工作服务,现按要求,结合委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档管理制度
1、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法》,学习文书档案专业理论知识,提高文档管理业务技能。热爱档案事业,对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和维护档案法规。
2、要按照文档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装订符合要求。
3、搞好文档的编号、统计和编制检索工具工作,做到分类科学,排列系统,编号合理,查找方便。
4、按照文档管理的有关保密制度,搞好文档资料的保密工作。查阅摘抄档案,必须按照《档案资料借阅制度》办理。
5、搞好档案室的防火、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工作和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6、发现室内文档资料变质或虫蛀等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抢救,挽回损失。
7、当年文档资料的收集、立卷、编目、归档、鉴定、销毁、移交进馆及利用统计工作,必须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
二、资料管理制度
1、本单位图书资料由古籍办负责管理。
2、古籍办要指定专人对图书资料进行编目、登记,以便查阅。
3、图书资料借阅范围以本单位职工为限,概不外借。
4、借阅的图书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单后方可借阅。
5、重要古籍资料及文献资料的借阅,要经委领导同意,并填写借阅单后方可借阅。
6、在借阅的图书资料中,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一律按价赔偿。
三、文档资料借阅制度
1、本委的文档资料服务于民族工作,借用对象主要是本委工作人员,外单位人员查阅文档资料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本单位工作人员抄录、借用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一般应在文档资料室查阅、抄录,不得将卷宗或资料带出。因特殊原因需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当面点交清楚,用毕及时交回注销。
3、未经批准不准抄录文档、资料或将文档、资料带出室外。
4、文档资料管理人员根据批准范围提供档案资料,不得提供批准以外的档案和资料。
5、利用者要爱护档案和资料,不得涂改、勾划、抽页、弄脏、弄坏和污染档案、资料。
6、文档查阅完毕,将查阅卷数、页数、字数填写在登记表内,以备存考。
7、查阅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秘密。
8、违反以上制度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分别予以处理。
XX州民委信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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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科室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人秘科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人秘科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科室,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人秘科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人秘科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业务科室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人秘科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接访的科室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人秘科备案。重大问题人秘科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人秘科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委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对来访人员,按科室业务范围实行对口接待,及时协调处理,不能推托和转交、上交矛盾。
6、领导批示的重要信件,承办人必须迅速妥善办理,并将结果及时汇报反馈,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责任和拖延时间。
7、要耐心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有关规定认真答复,直到来访群众满意为止,切忌持生硬、冷淡的态度。
8、要抓好初信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从访源上控制重信重访和越级访问题的发生。
9、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委领导阅示;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委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人秘科与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10、处理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人秘科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委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科室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科室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人秘科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XX州民委公文处理制度
为了推进我委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处理工作原则
1、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2、人秘科负责委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公文办理
1、签收登记:人秘科收到公文后,由负责收发的秘书进行签收,按发文部门、文件类型、密级、紧急程度分类登记,登记时应注意:
2、拟办:人秘科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拟办应注意:(1)认真研读公文,真正弄清文件要求,问题的性质和实际情况;(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3)重要事务或需要主要领导阅知的文件请主要领导阅示;一般性日常业务由主要负责人阅知(阅示),分管领导阅批,业务科室承办;普通文件请各领导、调研员,相关科室阅知。(4)对需要本委参加或参与的工作,时间要求等应在原文中标出;(5)意见应工整、清晰地写在《文件处理单》相应的栏目中,并签注拟办人姓名与日期。
3、批办:领导按分工进行阅批。批办应注意重要性和时效性。批办意见应明确责任任务和责任科室、责任人,需要协调其他科室处理的须注明科室负责人,安排具体任务尽量指明承办人。
4、分办:人秘科按批办意见分送承办科室办理。由承办科室签收办理;密级文件原则上禁止复印呈送,若时间要求十分紧迫,在规定时限无法依次传阅办理,可能延误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复印呈送,但须对复制件编号、登记、签收,并定期检查回收,按要求销毁。
5、承办:业务科室按领导批示精神认真阅办。需呈送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阅办、协调办理的应立即呈送,并做好登记、分发、催办,及时反馈办理情况;需起草撰写材料、转发,由承办科室按要求负责办理;需撰稿发文按发文程序办理,并负责发送工作。
6、主办:承办科室或责任人在办理完结后,在文件处理单承办结果栏内注明办理情况,以备待查。
7、催办:人秘科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催促检查。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承办科室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难以办理的工作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呈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科室办理的公文,人秘科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
8、发文办理:公文经起草、校核和领导审批签发后转入发文办理,发文由人秘科负责编号、登记。凡是以民委民义发出的文件,由人秘科进行行文审核把关,一般文件分管副主任签发,重要文件由主任亲自签发。需会签的笔杆子公文铺,送会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印发。
三、公文管理
公文管理包括一般公文和秘密公文的管理,由人秘科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1、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底应将公文定稿、正文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交指定人进行立卷归档。
2、科室及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公文,原则由主办单位立卷,相关单位保存复制件。
4、跟随领导进行工作调研、基层工作督查时掌握的第一手资料。
5、根据开展的专题活动进行约稿,各相关单位、科室报送的专题信息。
6、根据省民委、州政府信息报送要目或约稿通知,进行信息搜集整理工作。
XX州民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对我委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效率等。
二、设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为成员。
三、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实行考勤签到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人员每天按时上下班,如公出、外出办事等特殊事由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人秘科记录注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或迟到、早退。采取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检。
四、每月3日前由人秘科将机关各科室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向委考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张榜公布。
五、凡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时,实行点名和会议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
六、考勤计算标准
1、出勤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2、请事假(或病假),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
3、缺勤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超过一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在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可事先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请假一天以下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7天由主任批准。
5、年休假严格按照《关于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执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干部职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条例规定执行。
七、奖励与处罚
1、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完成任务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并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XX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XX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等有关规定,编制《XX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XX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相关发展计划、规划;
4、全州性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XX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X.xX/)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XX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科)。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XX州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XX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转交相关处室办理。
各处室收到转来的申请,属于本处室受理范围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XX州民委受理的申请公开信息,应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可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以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XX州民委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委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主任或分管领导签批。
3、本委各科室的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委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委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委主任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委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人秘科科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科长批准;单位介绍信由人秘科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委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委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人秘科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笔杆子公文铺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委人秘科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党组和行政公章由人秘科专人负责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XX州民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请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
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和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调配和使用的原则。
二、凡机关用公款购置的非损耗和非易损物品均为机关固定资产,属公共财物。固定资产购置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列入固定资产帐户,财产管理人员应造册登记。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合理配置,使用科室和人员在领取固定资产时应和财产管理人员办理财产移交签字手续,确保财产不流失,机关固定资产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四、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一定要爱惜公共财务,按照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进行操作和保养,保证财产的整洁、灵活、安全和正常运转。
五、机关固定资产因非正常原因受到损坏时,财产管理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汇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六、机关固定资产因正常原因需要报废或处理时,财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汇报主要领导通过一定程序的鉴定后,适时处理。
七、机关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窃为已有或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八、个人确因需要,而且单位有暂时闲置物品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财产管理人员与暂借个人签订合同后,方可借用,私人用毕后或机关需要时及时归还。
九、机关财产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的财产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财产的账物相符。
十、机关工作人员在调离本单位或岗位调整时,应首先交清固定资产手续,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有残缺,应予赔偿。
XX州民委AAA群管理制度
为加强AAA群的管理,规范成员在AAA群的言论,营造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交流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AAA群成员仅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加入,各位成员自觉在“群昵称”修改真实姓名。
二、AAA群原则上仅限于发布内部工作通知、业务沟通与交流、业务资料共享及相关意见或建议,其它无关信息尽量不予发布。
三、禁止发布政治敏感性话题或视频,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禁止发布涉黄、涉毒、涉暴等不良信息或视频;
四、禁止发布有关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五、禁止人身攻击以及暴光他人隐私;
六、禁止在AAA群或朋友圈发布任何对本单位带来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言论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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