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汇编(11篇)
目录
1.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街道)2
2.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街道)6
3.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街道)17
4.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街道)22
5.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29
6.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34
7.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43
8.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50
9.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镇乡)57
10.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61
11.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70
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xx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现制定《xx街道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及省、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xx项检查内容,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城乡一体化推进要求,紧紧围绕城镇燃气“六个整治”和“两个提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织牢织密城镇燃气安全四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有影响的燃气安全事故,确保燃气安全形势平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党的大会胜利闭幕前城镇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重点任务(五条)
结合《xx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内容及分工,具体落实以下重点工作:
1.配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黑气”专项整治行动。(街道农经办、建设办、安监办、各村居)
2.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车库、地下半地下室使用燃气整治由建设办牵头,各村居落实;群租房使用燃气整治由辖区xx派出所牵头负责,街道安监办、各村居配合)
3.配合区级部门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农经中心、文旅、教育、卫计、民政、宗教、安监办、城管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落实)
4.配合区级部门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街道民政部门牵头、各村居配合)
5.加大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街道党建办、文教卫、统战条线、农经办、建设办、安监办、各村居)
三、工作安排
本方案从2022年x月xx日开始,到xx月xx日结束,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x日-x月x日)。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参照本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x月x日-xx月xx日)。街道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分级分领域对本地区本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风险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督办、销号,分类处置到位。【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三)总结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街道相关部门和各村居总结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至建设办,为燃气安全工作常态化积累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和村居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督促各自辖区及行业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配合区级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专项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执法监督,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
(三)做好工作统筹。要统筹好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通过电视、网络、短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重奖激励举报机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强化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街道各部门、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有奖举报,定期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每月xx日前,报送月度总结和工作信息;xx月x日前,全面总结百日攻坚行动,报送工作总结。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xx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和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等事故教训,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发〔2021〕xx号)、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2022〕x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按县委、县政府要求,xx街道辖区内各村(社居)、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各类单位,全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全部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使用户以及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并限时完成整改;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和管道设施的安装管理,新增及既有燃气用户、既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全部完成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全部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持续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完成安全达标评估,整顿、淘汰一批基础差、管理水平低、安全评估不合格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全面配合县安委办建立专(兼)职燃气应急队伍开展工作。到2022年底,全街道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展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居民小区楼公告栏、公共交通媒体、各类户外广告、电梯及物业广告、地方融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各燃气企业、各村(社区)〕
二是加强主要负责人教育。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完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继续教育制度。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评价工作,建立定期述职、评价制度,将述职、评价情况通报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有管理权限的上级单位。(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
三是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在燃气用户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开展“两单两卡”交流、展示等活动,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和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总结形成可参考、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一是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建立燃气经营企业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挂牌、摘牌程序,动态更新挂牌清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
二是完善安全整治责任制。对照街道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责任清单,并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将任务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类考核。〔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成员单位〕【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dadawk01】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一是推进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及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现场类、设施类隐患立查立改,对管理类、制度类隐患,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
二是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酒店、小旅馆、福利院、培训机构、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群租房、民宿等场所及用户清单。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公共场所物业管理单位、用户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燃气企业、用气单位〕
三是实施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物业企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规建环办、城东城西公安局、城东城西市场监管所)
四是落实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责任单位:规建环办、城东城西市场监管所、各燃气企业)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一是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用户通气验收检查内容,确保新增用户全面安装使用;加大具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和数据传输功能的燃气安全装置推广普及力度,完成既有燃气用户和老旧小区、生活困难群众等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安装,有序推进其他居民用户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并依托城市安全、安全生产等平台,建设用户安全装置使用管理平台,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
二是加大管道设施改造更新。各村(社区)、燃气经营企业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档案管理单位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进行普查建档,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xx年以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编制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县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对无法查找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的,按20xx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处置。(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
(五)配合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对标达标
一是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推进安全评估。配合县级相关跨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开展过程督导,督促安全评估机构对照本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将燃气经营安全、管道安全等内容纳入评估细则,在2022年x月底前完成评估及对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经营企业,在2022年x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应急办)
二是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提高整顿质量。推动安全管理不达标的燃气经营企业整顿整合,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为安全评估、整顿整合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应急办)
三是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严格许可管理。对已发放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开展清理,对不符合程序、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纠正,严查违规新设燃气经营企业、违规发放燃气经营许可的行为。严格执行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和燃气经营许可相关规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配合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将审查结果报县政府。(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
(六)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一是全面整顿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罚和清退。严肃查处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野蛮施工、违规作业、违章建设等行为。(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规建环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东城西市场监管所)
二是全面整顿燃气器具和燃气安全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器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对经营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责任单位:城东城西市场监管所)
三是全面整顿燃气压力管道、容器未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定期对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容器开展检验检测,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燃气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城东城西市场监管所)
四是加强燃气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明确燃气安全执法职责,将燃气安全执法纳入各类安全检查必查内容。加强燃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燃气行业专职行政执法队,配备与行业管理需要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和物资装备。(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城东城西派出所)【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七)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情况,按规定落实到位。整合燃气经营企业和其他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建立县级燃气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应急办)
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加大无脚本演练、应急测试拉练、跨行业演练的力度,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地演练,强化演练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燃所企业)
三是提升应急值守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24小时专人、专线应急值守制度,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应急值守人员和抢险人员混岗、脱岗等情况。(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x月xx日前)。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对照《xx街道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各行业实际,制定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排查整治(即日起至2022年x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对所属的非居民用户、居民用户、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和其他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供气,直到隐患彻底消除方可通气。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2022年x月xx日前,对供气区域的非居民用户和高层建筑的居民用户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用户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属地村(社区)督促整改,同时报街道经发办。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供气。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的通知》(xx府办〔2021〕xx号)和《xx县燃气安全隐患明细周报表》(附件3)要求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供气区域燃气用户及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三)巩固提升(2022年xx月至xx月底)。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要不断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xx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街道分管安全的领导为召集人,街道经发、教管中心、城东城西派出所、财政办、民政社事办、规建环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应急办、城东城西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党政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由应急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街道应急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组织各乡村(社区)、成员单位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齐抓共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执法监督。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对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五)加强督导考核。街道应急办要采取明察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定期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安全生产相关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加强本辖区的督导检查,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并严格对标开展考核,严肃奖惩和追责问责。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建好台帐,并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每周星期五上午xx点前将《xx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报街道经发办董碧蓉处,街道经发办于每周星期五下午xx点前报送县经济信息委安监科(邮箱:xx)。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推动我街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落实工作举措,成立xx街道燃气安全排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xx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
武装部长
副组长:xx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xx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二级主任科员
xx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xx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xxxx片区党建廉洁工作站站长、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xx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xx街道办公室副主任
xxxx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xx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xx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xx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街道办事处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办公室主主任由宁彩桓同志兼任。办公室陈辉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等工作,统筹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二、重点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整治对象
1.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酒店和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问题。
2.重点排查整治使用年限超过xx年的老旧住宅小区燃气安全问题。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燃气经营环节:街道社区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等问题。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街道社区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等问题。
3.燃气使用环节:街道社区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xC认证的燃气具;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或存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
4.燃气管线施工环节:街道社区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排查整治未将燃气新建、改造等管线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非法转包、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
5.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街道社区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安排
1.企业和单位全面自查。街道社区配合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燃气非居民用户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联系供气企业帮助解决。
2.全面排查。街道社区配合企业、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立即组织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整合辖区燃气企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力量,并邀请燃气行业专家,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对辖区燃气企业、老旧小区和燃气非居民用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区和不漏一户,并注意建立排查台账,对辖区燃气企业、老旧小区和燃气非居民用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区和不漏一户,并注意建立排查台账,全面摸清底数清单及时消除隐患。
四、整治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配合执法部门对全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百日行动”在我街道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在密集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时要佩戴好口罩,注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大力整治燃气市场。各社区配合执法部门对已经进入市场的燃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的检查,对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未建立客户服务系统、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充装电子档案以及连接追溯系统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清出市场。
3.强力开展监督执法。各社区配合执法部门切实做到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经督促仍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要立即采取停止供气措施,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取得实效,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x省安委会《xx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xx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安办发〔2022〕2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检查,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定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百日行动”时间安排。自2022年x月初起至xx月底,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周密部署、立即行动、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统一组织集中行动。“百日行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依托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由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牵头组织应急管理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此次整治。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和《xx自治县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xx自治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既定部署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管理站要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三)抓实四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并报县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管、存储、运偷、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小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燃气安全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施层级管理,确保燃气安全管理真正落实落细。四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四)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把燃气企业、行业协会中燃气专业人才组织起来,充实到各检查组中,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用好“大数据”手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要用好xxxxx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各行业领城安全生产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切实做到“六个坚决”:一是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二是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五是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六是对用户偷盗燃气、不按规定使用储存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和制止;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指导,确保实效。
(六)强化督导检查。安委会负责同志、村镇建设管理站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实地督导“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燃气公司、餐饮场所。村镇建设管理站、应急管理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派出所、交管站等有关部门要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燃气公司、餐饮场所开展突击检查。
三、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和问题隐患交办x个环节,围绕xx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个人)非法违法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瓶装燃气;燃气经营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过检验期限、超过使用年限以及未设置信息化标签不具有质量安全追溯性等不符合规定的气瓶。未按规定加臭味剂;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4.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1.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2.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3.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1.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使用无3C认证的家用燃气具。
2.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3.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4.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来路不明”的“黑气瓶”;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气瓶加热;倒置、横置使用气瓶。
5.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6.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销售环节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器具;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五)问题隐患交办环节
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建筑施工和燃气组指出的问题隐患,省、市、县“打非治违”督导组指出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村镇建设管理站、应急管理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调度。街道安委办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辖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加强对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安委办、村镇建设管理站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追责问责组和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要集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制作宣传片、宣传画、宣传标语等,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区域电子显示屏高密度滚动播放宣传片,通过简明易懂的动画形式,向群众科普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广泛发动社区和燃气企业等基层力量,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的要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实用有效的制度,并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五)强化工作统筹。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实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六)严格信息报送。村镇建设管理站于x月xx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住建局报送工作方案,每月x日、xx日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委〔2022〕x号)、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x明电〔2022〕xx号)、市安委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燃气事故教训,推动全乡燃气安全整治走深走实,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xx号)、省住建厅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x建城〔2021〕xx号)和国、省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全乡燃气安全排查及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大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乡长陈义锋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继合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驻村领导(见xx乡2022年分工文件),xx派出所、xx市场监管所、乡治超办、乡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乡消防站、乡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支书。
三、整治内容
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乡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执法大队、各村委会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xx派出所、乡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乡治超办、各村委会
(三)燃气使用环节
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x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环保油”“工业丙烷”等危化品;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乡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8.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四、整治方式
“百日行动”时间自x月起至xx月底。
(一)企业全面自查整治。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企业自查要于x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乡、村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属地原则由xx乡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摸底,相关部门、村组具体实施。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排查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户,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责任。各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扛牢政治责任。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于x月底前完成对所有餐饮场所、所有餐饮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任务,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充分发挥AAA、手机短信等各类宣传平台,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重奖。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燃气事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集中暴露出一些地区吸取教训不深刻、重部署轻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等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加强我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xx月底,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的组织起来,扎扎实实的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统一集中行动
1、“百日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牵头组织,统筹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国土所、交管站等有关部门,统一开展燃气安全整治。
2、成立xx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统筹协调全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建立健全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制度,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
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强化宣传、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燃气压力管道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建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派出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派出所、国土所、市场监管等单位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单位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3、国土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4、交管站: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中心校、民政所、卫生院: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熟练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常识。
7、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三)抓实三项任务
1、市场监管所要组织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餐饮用户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x个环节,聚焦xx个方面的典型问题逐条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出的隐患企业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经营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清单;督促辖区用户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并依法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
2、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宣传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熟练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常识,并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对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的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六个坚决”:
1、对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市场监管所落实,属地社区协同配合)
2、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土所会同市场监管所,督促燃气企业落实)【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国土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等部门落实)
4、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安委办、国土所协同落实)
5、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国土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等部门落实)
6、对燃气经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果断采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等措施。(国土所、市场监管局落实)
三、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x个环节,聚焦xx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6.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范围经营燃气行为。
7.未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8.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9.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10.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11.燃气管网保护措施落实不力。
(三)燃气使用环节
12.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3.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4.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5.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6.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7.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或存放瓶装液化气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独立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8.燃气用户擅自改装、破坏燃气设施。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9.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摸排整治(2022年x月x日至x月x日)。各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工作;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餐饮用户等单位摸排全覆盖,并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2年x月x日至x月底)。重点对xx镇燃气企业经营状况、道路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进行排查检查,建立隐患清单,要加大治安处罚力度,对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从严打击。要杜绝充装xx公斤钢瓶,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回头看”阶段(2022年xx月底)。各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整治验收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按照要求和整治重点,精心谋划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动,x月x日前做好专项部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合查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对隐患排查较慢、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强化统筹,规范监管。当前餐饮等重点燃气使用企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四)加强宣传,群众参与。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强化社会监督,组织村嫂、志愿者等队伍入企宣传,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舆论监督,督促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对其企业进行整改,坚决遏制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事故。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近年以来,全国城镇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区安委会关于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集中力量整治燃气领域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xx市xx区xx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一个一个“过筛子”,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再次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必须落实有效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督导组要督促各村(社区)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合力推进隐患问题动态排查和整治任务攻坚,确保xx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排查整治任务。(牵头单位: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规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加臭;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未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等问题。督促企业规范供气,燃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出租屋、自建房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用户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燃气用户拒绝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报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督促用户及时消除隐患。(牵头单位: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xx镇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镇交管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立即开展公共场所排查整治“回头看”。各村(社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安全检查“回头看”。组织辖区内餐饮等燃气商业用户开展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重点检视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燃气灶具上方通过燃气管道;燃气用具通风管道未通向室外等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牵头单位: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xx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机关食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力推进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不合格气瓶、工业丙烷气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等,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违规运输气瓶、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违规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违规添加二甲醚等行为。(牵头单位:xx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派出所、交管站、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肃查处燃气工程等违规施工问题。开展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燃气储配站、加气站和在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及时查处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行为以及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科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坚决杜绝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设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牵头单位: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xx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燃气具等行为。防范燃气具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源头安全风险,查处取缔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的窝点,坚决打击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xx镇市场监管所,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严格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xx省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南》要求,重点整治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气瓶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同步推进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机关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科学安装、规范使用和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进一步规范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销售安装市场,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垄断及变相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强制购买指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牵头单位: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xx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机关食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有序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在全面完成燃气老旧管道设施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明确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改造时序,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做好各类项目统筹,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等,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xx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xx镇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燃气管道巡查,严防第三方破坏。建设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务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对接,并开展地下管网调查,避免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燃气经营企业需增强燃气管道巡检力度。(牵头单位: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xx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安办全程跟踪督办,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xx镇镇市场监管所、xx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xx派出所、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凝聚工作合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充分发挥镇级燃气工作组、督导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专家人才,落实每月调度通报和分片包干督导制度,切实发现真问题,做到真整改,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执法(委托)。要全力推进燃气行业行政执法监管,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等,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理出燃气市场。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以“燃气明白卡”“燃气监督卡”为抓手,以餐饮等非居民用户、房屋租赁住户等居民群体为重点,发动村(社区)开展用气安全常态化宣传和提醒。充分发挥“小住安全随手拍”网络平台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各督导组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重要场所、关键点位、事故易发频发环节进行督导检查,边查边曝光、边查边处理,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提醒、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镇目标绩效办和镇安办对镇级工作组和督导组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对因工作整治不力导致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及时移交线索。对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乡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取得实效,按照全省“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以及州安委会《黔东南州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锦屏乡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锦屏乡城镇燃气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锦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锦屏乡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检查,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2022年x月下旬起至xx月底,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整治到位。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百日行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由乡安委会牵头组织乡安监站、乡村建中心、乡派出所、乡交管站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此次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必管”要求及《xx乡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既定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部门要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二)抓实四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并将落实情况报乡村建中心;要协调xx锦隆燃气有限公司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小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一次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国务院、省、州、县督导检查以及乡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餐饮企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和燃气器具安全防范排查整治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积极参加省、州、县组织的城镇燃气监管业务培训,借助国务院、省、州、县派驻专家开展城镇燃气督导检查契机,积极请教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视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畅通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渠道,接到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指导,确保实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燃气公司、餐饮场所。乡安委办、乡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及时动员部署,不定时抽查辖区内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力等典型问题,以及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销售、问题隐患交办x个环节,围绕xx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个人)非法违法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瓶装燃气;燃气经营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过检验期限、超过使用年限以及未设置信息化标签不具有质量安全追溯性等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用气条件依然供气等行为。
(二)燃气配送环节。
6.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7.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使用无3C认证的家用燃气具。
8.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9.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0.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来路不明”的“黑气瓶”;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气瓶加热;倒置、横置使用气瓶。
11.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2.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销售环节。
13.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五)问题隐患交办环节。
14.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燃气专项组、省和州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调度通报。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采取“周调度、旬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进行全乡通报,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
(二)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和乡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集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制作宣传片、宣传画、宣传标语等,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区域电子显示屏高密度滚动播放宣传片,通过简明易懂的动画形式,向群众科普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和燃气企业等基层力量,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采用“统一存放,集中配送”等好的管理模式,并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四)强化工作统筹。目前餐饮等燃气使用重点行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基层单位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镇乡)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燃气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xx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x安办发[2022]x号)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二、整治内容
此次“百日行动”聚焦公共活动场所,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活动场所。
(一)具体内容:
1.对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大排查,要求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2.各村要协助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二)具体环节
1.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2.燃气使用环节:
(1)管道燃气用户未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未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灶具未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燃气用户软管长度超过x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2)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3)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4)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5)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气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三、整治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xx月底。
(一)组织领导
“百日行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协调。以村为单位全面展开排查,各片负责督促落实。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统一上报,由镇应急办负责列出清单,分类上报、督促整改。
(二)整治步骤
此次行动采取边排查边整改边上报的形式。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隐患方及时整改落实,拒不整改或超出职能范围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协助解决。
镇村联合深入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排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村、各有关单位和燃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做好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各村各有关单位和燃气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要依规给予奖励。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盘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我镇城镇燃气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x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市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盘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xx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x月以来,xx、xx、xx、xx、xx、xx等省市接连发生燃气事故,燃气安全形势异常严峻。要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忠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检查,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
二、组织机构
在xx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xx镇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此次燃气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规划组、应急组、xx派出所、xx派出所、交管组、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办、消防站、xx矿、xx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组,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络员:xx,手机号码:x。
三、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2022年x月中旬起至xx月底,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
xx镇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xx镇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集中开展此次整治。把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单位(包含燃气经营企业和使用燃气的餐饮、加工等工商业用户)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落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措施,深入下去一个一个“过筛子”,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责,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镇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推动。
(二)抓实三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要抓实以下三项重点任务:
1、要全面排查辖区内餐饮和工商业户等燃气使用单位,并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督促燃气使用单位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建立餐饮和工商业户等燃气使用单位台账,依法使用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及经营户售卖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2、要组织辖区燃气企业及经营户对辖区内餐饮和工商业户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和经营点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器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3、各有关行业监管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单位“开小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三)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和奖励举报制度。
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把辖区xx矿、xx矿民用瓦斯管理专业人员组织起来,充实到各检查组中,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和上级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要用好xxx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举报奖励资金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支付。
(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六个坚决”:
1、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
2、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4、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
5、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6、对用户偷盗燃气、不按规定使用储存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和制止。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指导,确保实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监管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督查,查看各系统各单位是否真的动起来了,排查了多少隐患,整改到位没有,不能只部署不检查。
四、主要整治内容
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和问题隐患交办x个环节,围绕xx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牵头单位:规划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个人)非法违法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瓶装燃气;燃气经营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过检验期限、超过使用年限以及未设置信息化标签不具有质量安全追溯性等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配送环节和民用瓦斯输送环节(责任单位:xx派出所、xx派出所、xx、xx矿)
6.xx矿、xx矿负责民用瓦斯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查。
7.xx派出所、xx派出所整治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燃气经营企业向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供应燃气;非法运营的摩托车、三轮车或其他运输测辆。
(三)瓶装液化气和民用瓦斯使用环节(牵头单位:规划组、xx矿、xx矿;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8.民用瓦斯用户是否与xx矿、xx矿签订《供气合同》和《安全用气协议》;瓶装液化气用户是否与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签订《安全用气协议》。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使用无3C认证的家用燃气具。【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来路不明”的“黑气瓶”;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气瓶加热;倒置、横置使用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xxx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5.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是否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培训;xx矿、xx矿是否对民用瓦斯用户或使用民用瓦斯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及每年不少于x次的入户安全检查。
(四)燃气器具生产销售环节(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16.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五)问题隐患交办环节
17.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燃气组指出的问题隐患。
(六)xx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各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为统一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时间从2022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监管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能职责范围开展排查整治。
第二阶段为集中攻坚阶段,时间从2022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监管单位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对隐患线索进行深挖,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进行跟踪督促,对拒不整改的上报城镇燃气“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项督导组对各监管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在第一阶段发现的进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从2022年xx月x日至2022年xx月xx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调度通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xx日和xx日调度通报本辖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将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追责问责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集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区域电子显示屏高密度滚动播放宣传片;燃气企业要在许可经营区域内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利用每周的赶场天向广大群众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宣传画、安全用气手册等;各网格和企业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四)强化工作统筹。目前餐饮等燃气使用重点行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各单位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镇乡)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结合《五华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xx月底,在全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势、最有力的举措,集中整治我镇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我镇燃气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在持续发力推动我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百日行动”要聚焦一类重点,抓实三项任务,紧盯五个环节,突出整治xx类典型问题。
(一)一类重点。
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要求统一部署,组织落实对辖区内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开展全面整治。镇规划建设部门提供辖区内用户名单,依托网格管理,组成燃气企业、属地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的“三人小组”,分片包干、分工负责,逐个场所深入下去一个一个“过筛子”。整治重点:一是用气商业场所,包括各类商住混合体、酒店、集贸市场等;二是用气公福场所,包括各类托老托幼机构、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等;三是用气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等。
(二)两项任务。
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要求统一部署,组织落实两项任务。
1.规划建设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签订安全用气承诺书。
2.规划建设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三)五个环节。
镇规划建设部门要对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燃气工程五个环节,围绕20类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和隐患。
1.燃气经营环节。镇规划建设部门组织整治5类典型问题:一是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三是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四是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五是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镇规划建设部门组织整治4类典型问题:一是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二是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三是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内第三方工程活动擅自施工、野蛮施工。四是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3.燃气使用环节。镇规划建设部门组织整治7类典型问题:一是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二是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三是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四是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五是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六是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七是居民现有在用直排式热水器。
4.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镇规划建设部门组织整治1类典型问题: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家用燃气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
5.燃气工程。镇规划建设部门组织整治3类典型问题:一是限额以上燃气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监督检验,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通气使用。三是燃气工程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
三、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整治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要结合实施《五华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体推进。镇党委政府要组织落实全覆盖排查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和整治重大隐患。
(一)强化执法警示。镇规划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大曝光力度,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将深入基层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规划建设部门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抽查辖区内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
(三)强化调度通报。“百日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及时跟进工作进度,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工作短板,强化对策措施,切实提高我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稳定燃气安全生产形势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地方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三)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都要依法组织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镇纪委。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加大城镇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发动志愿者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筑牢燃气安全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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