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林业类)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4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中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行政审批科
审查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高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决定风险:未当场或5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低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办件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送达风险:准予办证的,未在5日送达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未在5日内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低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3
征占用林地许可
4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重大事项须经局领导成员审定。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把关
低
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
低
局负责人
15
对盗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16
对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17
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18
对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负责人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负责人
19
对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0
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1
对非法运输木材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2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3
对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4
对未完成造林任务及义务植树任务的行政处罚
5
检查验收弄虚作假
中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相关验收人员
任务未完成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中
林长制工作科
任务未完成情况的认定及处罚的程序
中
分管领导
不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书
低
林长制工作科
未及时给予陈述和申辩机会
低
林长制工作科工作人员
25
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处罚
5
检查验收弄虚作假
中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相关验收人员
任务未完成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中
林长制工作科
任务未完成情况的认定及处罚的程序
中
分管领导
不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书
低
林长制工作科
未及时给予陈述和申辩机会
低
林长制工作科工作人员
26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7
对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8
对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29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0
对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语的、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1
对违法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2
对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3
对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4
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5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6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7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8
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39
对伪造、倒卖、转让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0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1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2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3
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损伤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4
对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及保护设施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5
对砍伐或者移植古树名木,未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6
对刻划、钉钉、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古树名木为支撑物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7
对在距离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挖砂、烧火、排烟以及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8
对剥损树皮、掘根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49
对擅自处理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古树名木的行政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中队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林业中队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业中队负责人
50
对用带有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繁殖材料进行育苗、造林,后果严重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1
对发生疫情,所在单位未及时封锁、除治或封锁除治不力,造成疫情蔓延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2
对从疫区或疫情发生区调出未经检疫合格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或将特大疫情发生区内的应检物品调入未发生疫情的寄主林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3
对未按时报检、补检或未经检疫,擅自引进、调运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4
对引进的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未按检疫要求进行处理或隔离试种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5
对运输单位或个人私自承运无《植物检疫证书》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6
对转让、涂改、伪造、骗取《植物检疫证书》,或虽领取《植物检疫证书》,但又私自启封换货,逃避检疫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7
对隐瞒或者虚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8
对未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59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0
对未依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1
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2
对违规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3
对将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调入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4
对采伐的松树未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5
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6
对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7
对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8
对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分管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相关执法人员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69
对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0
对未取得种子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1
对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2
对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或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3
对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4
对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5
对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6
对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7
对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8
对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79
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0
对未经批准收购林木种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1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2
对违法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贮藏林木种子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3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项目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4
对违法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5
对伪造《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6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7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88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相关验收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林长制工作科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分管领导
违反罚款规定。
高
林长制工作科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林长制工作科工作人员
89
对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种苗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负责人
违反罚款规定。
高
站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负责人
决定风险:越权审批、无故延迟办理时限;收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
高
92
对暂扣无证采伐、运输木材的行政强制
5
擅自立案、销案、压案不查。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检疫或森林公安执法人员
未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低
站(局)负责人
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低
站(局)负责人
未及时书面告知处罚结果。
高
站(局)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站(局)负责人
93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出省调运检疫由省林检局委托)
5
对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加强监管,促进自律;
2、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学习;
3、加强制度管理,依法行政;
4、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5、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林业窗口首席代表
未能及时到现场检疫。
低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能得出正确检疫结果
低
林业站执法人员
未能及时签发证书
高
林业窗口首席代表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中
局分管领导
94
古树名木死亡鉴定确认
2
工作疏忽,出现认定错误
低
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人员需要实地调查,详细取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造林工程科工作人员
确认审核过程超时
低
造林工程科科长
96
指导、监督林权争议处理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4
对申请受理失误
中
1.严格执行《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
2.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
3.严格工作纪律,执行相关流程;
4.依法依纪办事。
森林资源管理科工作人员
有倾向性地提出意见
高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维护特定关系人,不组织听证的
低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关照特定关系人,没有严格地审批把关
低
局分管领导
97
编制林业长远规划
4
对不符合的规划而予以审核通过的
中
1.严格执行《森林法》规划编制有关规定;
2.严格审查的有关规定;
3.做到信息公开,听取社会广泛意见;
4.加大执行力度,自觉接受监督,时时追踪评估。
造林工程科负责人
擅自增设变更规划审核程序或通过条件的
低
局负责人
未尽到审核责任或未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合理意见,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
局负责人
缺少后续监督执行,缺少相应评估
中
造林工程科负责人
100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运输许可的审核
4
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低
1.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执行许可标准。3.及时开展调查和论证,不干扰专家发表意见。4.加强对行政审核事项执行监督检查。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未按规定开展评估论证。
中
市局分管领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意见。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转报或反馈转报意见不及时
高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101
国家一、二级保护林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经营利用、运输许可的审核
4
不认真受理申报材料。
低
1.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执行许可标准。3.及时开展调查和论证,不干扰专家发表意见。4.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严格工作纪律。5.加强对行政审核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未按规定开展评估论证。
中
市局分管领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意见。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转报或反馈转报意见不及时
高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102
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初审
4
不认真受理申报材料。
低
1.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及时开展调查和论证。3.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加强对行政审核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未按规定开展调查和审核。
中
市局分管领导。
违反局长办公会意见。
高
林政资源科负责人
转报或反馈转报意见不及时
高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103
森林防火期临时检查站设立审批
4
不认真受理申报材料。
低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执行许可标准。3.及时开展调查和论证,不干扰专家发表意见。4.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严格工作纪律。5.加强对行政审核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未按规定开展评估论证。
中
市局分管领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意见。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高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104
森林防火期林间演习、爆炸审批
4
不认真受理申报材料。
低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执行许可标准。3.及时开展调查和论证,不干扰专家发表意见。4.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严格工作纪律。5.加强对行政审核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未按规定开展评估论证。
中
市局分管领导。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意见。
高
林业中队分管领导
玩忽职守,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高
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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